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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北京7月12日電 據“北交所發布”微信公眾號12日消息,北交所首次對上市公司予以紀律處分。
7月12日,北京證券交易所對生物谷資金占用、重大事項未披露等違規事項作出處理,給予控股股東深圳市金沙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艷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群、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生物谷控股股東金沙江通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書銀行承兌匯票、委托第三方理財的方式累計占用公司資金3.56億元,日占用最高余額為2.77億元。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計委托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財金額達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續購買理財行為亦未披露。針對前述資金占用事實,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艷和承諾: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歸還全部占用資金及資金收益,公司實際控制人林艷和承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歸還資金承諾未全部履行。
對于公司前述違規行為,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在持續督導期內,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及時向本所報告重大事項并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出具核查報告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未能忠實勤勉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就此,北交所做出上述處罰。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交所將堅決貫徹“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持續強化自律監管,切實嚴肅市場紀律,壓實中介機構職責,努力打造誠信規范的市場環境,為高質量建設北交所及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保駕護航”。
編輯: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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