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北高速入口處新豎立了一個警示標志,標注著多項在高速上禁止的行為,其中就包括摩托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10月以來,偶爾有摩托車想上高速,也被高速工作人員勸返。
記者了解到,由于此前廣西并未明文規(guī)定摩托車不能上高速,所以高速上偶有摩托車駛過,與汽車“并肩飛馳”,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此前,碰到摩托車上高速,玉林高速交警以及高速工作人員會提醒其走國道,畢竟高速上車多、車速快,一不小心就可能發(fā)生交通事故。”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隊民警介紹,高速公路是以滿足汽車行駛特性要求進行設計的,并不具備混合交通的通行條件。此外,摩托車操縱性、安全性不強,通行高速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難以保障摩托車駕駛人及同乘人員的生命安全,甚至還會威脅到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車輛的通行安全。
10月1日起實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速公路條例》明確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拖拉機、履帶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車輛不得駛入高速公路。10月4日,廣西交管部門開出新規(guī)實施后的第一張罰單。截至目前,玉林交警尚未開出相應的罰單。
為了進一步嚴格落實禁止摩托車進入自治區(qū)境內(nèi)的高速公路通行的法規(guī),相關高速公路運營公司在鄰省入桂前最后一個和入桂后第一個一般互通立交出口前1公里、500米、出口前,以及省界高速公路主線路側適當位置都規(guī)范設置有“禁止摩托車駛入”標志,提醒廣大駕駛人不得駕駛摩托車上高速。同時,玉林交警也將加大對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駛入高速公路行為的查處力度。在高速公路內(nèi)發(fā)生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要視其違反禁令標志行為情節(jié),嚴格追究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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