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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常州出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實施細則》和《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優惠實施細則》,并將于5月1日開始接受購置補貼申報。根據《購置補貼實施細則》,補貼時間將從今年4月17日起,補貼車型為新能源乘用車,不含二手車。其中提及,常州將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含稅購車價格,分三個檔次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購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下,補貼2000元;20萬元—30萬元(含),補貼5000元;30萬元以上,補貼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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