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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對消費者"惡意投訴"建立懲戒機制】近年來,外賣平臺一些商家被消費者"惡意投訴"的情況并不鮮見。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潘裕萍建議,應建立惡意投訴認定的機制,將正常消費者和惡意投訴的消費者區分開來。 據報道,一位顧客連續3天都點同一種外賣餐食,每次都給出差評,理由是菜沒有放鹽、飯菜內有異物等。潘裕萍認為,消費者的投訴權要給予保障,但"惡意投訴"也需要治理。 潘裕萍建議,對惡意投訴行為認定屬實的,涉及刑事案件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對于不涉及刑事案件的,懲戒的形式可以包括對惡意投訴人進行罰款、行政處罰、要求撤銷投訴處理資格等;對于通過捏造與事實不符的惡意投訴,還可以通過人民銀行記錄到其征信記錄里;對于反復纏訴、已經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甚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在對惡意投訴進行認定后,需要司法機關按照法律給予應有的懲戒處理。(中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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