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金剛光伏:涉虛假陳述等行為遭起訴,法院一審判決向部分投資者賠償1668.58萬元】 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前期公告的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案件之中的部分案件的一審判決書。判決如下: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各原告損失合計1668.58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上述訴訟判決為一審判決,尚未生效。鑒于上述訴訟案件尚未執行,無法準確判斷本次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對公司的影響。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廣東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有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部分投資者認為該處罰所述的虛假陳述等行為導致其投資遭受損失,分別向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Copyright @ 2015-2022 世界金屬報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豫ICP備2021032478號-36 聯系郵箱:897 18 09@qq.com